答:领取期间,补贴人员发生就业岗位变更的,需要办理变更手续。
(1) 若灵活就业人员领取补贴期间,从事的灵活就业岗位名称、工作内容、工作地址、工作时间等发生改变,应在发生改变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工作地社区提交新的《灵活就业状况反馈表》。
(2) 社区对变更岗位进行核实(参照“2.2.8.1首期补贴办理流程”第二步办理)。
(3) 申请人在2个工作日内将经社区签署意见的《灵活就业状况反馈表》提交给原补贴申请受理的街道。
(4) 街道按照规定在就业登记系统和就业服务系统中分别办理灵活就业登记信息更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