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高温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
由于全国气候条件的差异,各省份规定的高温津贴发放时间有所区别。
各地高温津贴发放标准如下图(截至2018年5月)
高温津贴发放注意事项
绿豆汤等实物不能冲抵高温津贴
绿豆汤等实物不能冲抵高温津贴。以山西省为例,符合条件的在岗职工,领取高温津贴的标准是每人每月240元,发放时间是每年6月至8月。比如,为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冰糖、绿豆汤等防暑降温物品,标准是每人每天10元。山西相关部门对此明确强调,企业应为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提供足够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防暑降温饮料等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职工少数时间在高温下工作也要发高温津贴
企业认为职工少数时间在高温下工作,故不发高温津贴的做法不可取。比如,企业巡检工,大多时候在空调房里工作,只有少数时候才到高温环境中巡检。有企业因此认为,公司巡检工不享受高温津贴,企业的这种做法也不对。
高温津贴不能计算在最低工资标准内
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劳动者的最低报酬,不包含加班工资、高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种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因高温天气停止作业,单位不能扣工资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除高温津贴 高温工作者还能享受这些福利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工作环境设立休息场所。休息场所应当设有座椅,保持通风良好或者配有空调等防暑降温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