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买方,你是否遇到过发票的问题?作为卖方,你的发票开具是否合理合规?
提醒| 发票是个宝,请您要收好
记者 李传翠
网上购物时,你会索要发票么?
记者随机采访了身边十余位经常网购的买家,得到的答案惊人一致:购买衣物、小件商品时很少主动索要发票,只有买家电等大件时会主动索要发票。
殊不知,发票是税务机关管理税源、征收税款的重要依据,也是消费者后期维权的有效凭证,在没有发票的情况下,消费者后期维权会很麻烦。
可是,如果消费者索要,卖家就会给吗?记者调查几家较大的电商平台后发现,对B2C(企业对个人)电商而言,通常都会为消费者主动提供发票。但是,面对C2C(个人对个人)电商,消费者索要发票就没有那么容易了,常见的是如下几种情况:
(1)发票用完了
在购物过程中,特别是“双十一”这种购物高峰期,开展促销活动的商家经常会用“刚开店,还没领发票”“发票用完了”或者“机器坏了打不出发票”等理由搪塞消费者,日后消费者索要发票时,又采取抵赖、推诿的方式拒绝开具发票。
针对这一情况,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在进行网购时,务必妥善保存好与店家的聊天记录,在店家未许诺准确的开票时间前,不要付款。
(2)未达到开票标准
“消费金额太少未达到开票标准”“这是促销商品,没法开票”是商家拒开发票的另一种常见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双十一”搞促销只是商家的一种销售方式,并且开具发票不存在“起步价”这一说法。因此,在消费过程中,消费者应该据理力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要开发票得自己交“税点”
一般情况下,在消费商品的时候,税款已经包含在最终的成交价格里,商家不应该以开发票为由而另外要求消费者增加“税点”。如果不开发票就便宜点儿,或者开发票就要另外交“税点”的钱,那么商家可能涉及偷税逃税行为。
相关税务人员提醒,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向卖家所在地进行维权,并拨打当地12366热线进行举报。
针对商家“给消费者开具发票,会增加额外的经济负担”这种担心,税务人员也表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2号),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此外,税务机关正在推行电子发票,比传统纸质发票更快捷,更方便,特别适用于电商行业。
总而言之,“网购套路深,到处是纠纷;发票是个宝,请您要收好”,网上流行的税务人员总结出来的顺口溜,大家一定要牢记。
卖家| 备战“双十一” 发票盖章要准确
作者:程炀
发票是网购过程中至关重要的部分,对消费者而言事关切身利益,对网店卖家同样重要,容不得半点儿马虎,单单是发票盖章,就很有讲究。备战“双十一”的店家,不妨认真来学习下发票盖章的知识点,让自己在这场购物狂欢中能更从容一些。
政策规定
《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小贴士:根据上述规定,发票上需要加盖的是发票专用章,公章及财务章均不符合要求。
特殊情况
根据文件要求,发票需要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但是有些特殊情况需要大家特别注意。
1.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规定:《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当在发票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
2.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规定: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因此,电子发票上有税控签名和企业电子签章,不管是彩色打印还是黑白打印,都不需要另外找开票单位再加盖发票专用章。
热点问答
Q发票可以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么?
A不可以。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
Q发票既盖了财务专用章,又盖了发票专用章,这样可以么?
A不可以。发票上只需盖发票专用章。
Q发票上盖了发票专用章,但是盖得不清晰,怎么办?
A可以在旁边补盖一个清晰的章,或者将发票作废或红冲。
Q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盖反了,发票还有效么?
A有效。
Q发票若未按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会有什么影响?
A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Q发票的记账联要不要盖章?
A《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因此,记账联无需盖章。
Q盖的发票专用章名称和销售方名称不一致,该发票是否一定有问题?
A不一定。如果是经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单位,其为代征税款的商户代开的普通发票,应加盖受托代征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此时发票专用章名称与实际销售方(商户)名称不一致,是正常的。
Q代开的发票怎么盖章?
A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收款方加盖发票专用章,不需要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代开普通发票,必须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不需要加盖收款方发票专用章。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虹口区税务局)
买家| 教你5个小窍门 轻松识别假发票
作者:俞莉
网上购物时,作为买家,拿不到发票,忧心。可是,有的人,拿到发票,也担心。为什么,因为到手的发票难辨真伪。为了让大家拥有一双火眼金睛,我们教大家5个小窍门,简单鉴别日常生活中最常用的纸质增值税折叠发票的真假。
摸一摸
大家首先可以用手来感受发票纸张的质感。真发票采用的是特殊防伪纸张,光滑有韧性,边缘整齐光滑,水印处能感受到油润的凹凸质感。而假发票纸张硬脆,边缘切割常有不齐情况,票面触摸粗糙。
看一看
直接查看,真发票印刷精美,字迹清晰。
增值税专用发票左上角10位代码的含义:第1~4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编码,比如,宁波为3302;第5~6位代表年度;第7位代表批次;第8位代表发票种类,比如,增值税专用发票用“1”表示;第9位代表几联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分别用“3”“6”表示三联版、六联版;第10位无实际代表意义。发票右上角为8位发票号码。
增值税专用发票号码采用异型字体印刷。发票各联次右上方的发票号码为专用异型号码,字体为专用异型变化字体。
新版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的发票代码调整为12位,编码规则:第1位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编码;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其中001~500代表税务机关印制、501~999代表企业自印;第11~12位代表票种和联次,其中04代表二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05代表五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发票右上角为8位发票号码。
小贴士:目前利用防伪税控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种类较多,除了大家平常生活当中常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外,还有其他的种类。大家可以通过观察发票代码的第11~12位进行判别。其中,06代表57mm×177.8mm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07代表76mm×177.8mm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11代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12代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行费)、17代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五联增票系统开具版)。
税务机关库存和纳税人尚未使用的发票代码为10位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可以继续使用。其编码规则基本与专用发票相同。
增值税普通发票号码,适用专业定制异形字体。
照一照
除了用眼睛直接观察以外,大家还可以借助各种利器,来辨别真伪。
增值税专用发票
(1)专用发票的防伪纤维呈圆环状随机分布在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专用纸张中,在自然光下观察与普通纸张基本相同,使用紫外光源照射能观察到环形纤维。
(2)在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专用纸张中含有造纸防伪线,使用紫外光源能够观察到防伪线呈现红蓝荧光点形成的条状荧光带。
划一划
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各联次左上方的发票代码使用防伪油墨印制,油墨印记在外力摩擦作用下可以发生颜色变化,使用白纸摩擦票面的发票代码区域,在白纸表面以及地区代码的摩擦区域均会产生红色擦痕。
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
发票记账联、发票联纸张在正常情况下为白色,将发票记账联、发票联纸张放于硬的平面上,用手指甲、竹签或其他光滑硬物在纸张的背面用力快速划过,纸面显现淡蓝色的线条防伪特征。
网上查一查
这也是最方便的一种防伪手段,即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发票的信息,将发票的票面信息输入,这张发票的来龙去脉就能弄得清清楚楚了,假发票无处遁形。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