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办公室与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基本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明确了转移接续的适用人员范围、线上和线下申请方式、办理流程、有关待遇衔接等。那么,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如何办?待遇如何衔接?
一、谁需要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不含退休人员)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跨统筹地区、户籍或常住地变动的,按规定可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包括个人医保信息记录的传递、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转移和医保待遇衔接的处理等。
二、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有哪几种情况?
一是职工医保制度内转移接续。也就是说,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就业,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的,应申请转移接续。
二是居民医保制度内转移接续。也就是说,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户籍或常住地变动跨统筹地区流动,原则上当年度在转入地不再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按转入地规定参加下一年度居民医保后的,可申请转移接续。
三是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跨制度转移接续。有两种情况:
1、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居民医保的,可申请转移接续。
2、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的,可申请转移接续。
三、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如何申请?
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均可申请办理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线上:转出地和转入地经办机构均已上线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且开通转移接续业务线上办理渠道的,申请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网址:https://fuwu.nhsa.gov.cn)首页下方的地方网厅入口提交申请。
线下:在转入地或转出地经办机构窗口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有单位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由单位为其申请办理转移接续,人员及居民等参保人员由个人申请办理。
四、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申请人通过线上途径或线下窗口发起申请。
2、校验:转出地和转入地校验是否符合转移接续条件,不符合条件则不予受理申请并及时告知原因,符合条件则予以受理。
3、转出:成功受理后,转出地经办机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生成并上传《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同时划转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
4、转入:转入地经办机构收到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将《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同步至本地医保信息平台,完成转入,并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金额计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需要注意的是,转移接续手续办理过程中,参保人员或用人单位可通过医保信息平台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五、职工医保办理转移接续前,中断缴费怎么办?
职工医保参保人在转移接续前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按转入地规定补缴职工医保费,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各统筹地区规定执行,原则上待遇享受等待期不超过6个月。
六、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跨制度转移接续,中断缴费怎么办?
已连续2年(含)以上参保的,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按转入地规定补缴基本医保费,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各统筹地区规定执行,原则上待遇享受等待期不超过6个月。
七、职工基本医保转移接续时,缴费年限可以累计吗?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按照各地规定执行。各地不得将办理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与当地按月领取基本绑定。
需要说明一点的是:由于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刚刚上线运行,新系统在各地实际运行中面临的情况较为复杂,时常会出现一些运行不畅的特殊情况,由此而给参保人带来的不便还敬请谅解。相信随着新系统平台的不断完善和成熟,各类问题一定会得到妥善解决,也一定会给广大参保人带来更加方便快捷的医保服务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