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工伤认定申请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事项名称短语 | 工伤认定申请 | 日常用语 | 工伤认定申请 |
法定办结时限 | 60(自然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30(自然日) |
实施主体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授权组织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数量限制 | 无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 | 无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在线预约地址 | |||
是否网办 | 是 | 网上办理深度 | 材料预审(II级) |
网办地址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是否告知承诺制 | 否 |
~2~ 网上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
伤者本人或单位在个人网页或单位网页进行工伤认定预申请,上传资料,录入相关信息。
1)申请人向用人单位参保地经办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知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点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之前发生的符合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2、申请人到窗口提交预申请时的所有资料。
3、受理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的资料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审核
根据申请材料在15个自然日内进行审核。
4、审批
对审核结果在15个自然日内进行审批。
5、办理结果
根据审批结果做出《深圳市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深圳市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员工是否属于工伤。
6、送达
送达方式为员工自愿选择在窗口领取或者邮寄送达。
~3~ 工伤认定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要求 | 其他要求 |
1 | 、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 复印件:1 | 必要 | 纸质材料规格:A4 |
2 | 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出具的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原件:1 | 必要 | |
3 | 原件:1 | 必要 | ||
4 | 受伤害职工居民身份证 | 原件:1 | 必要 | |
5 | 原件:1 | 非必要 |
~4~ 在线咨询和投诉
咨询网址: | 投诉网址: | ||
附:咨询和投诉电话 |
~5~ 窗口申请工伤认定
如需前往窗口申请工伤认定请点击:深圳市申请工伤认定各窗口联系电话和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