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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27 19:49
来源:市保障局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及待遇偿付基数均有调整
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和相关统计数据,自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为6733元,上限为33666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6409元/月的标准计算。
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偿付基数涉及本市上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按174640元/年的标准计算;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支付限额最高标准提高至104.78万元。
官方链接:https://hsa.sz.gov.cn/zwgk/qt/tzgg/content/post_119290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