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关于2022年1月、7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缴纳的通告

时间 :2022-08-03 来源:广东省税务局网站 浏览 :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2年1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缴纳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告2022年第1号 为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在我省平稳落地,现明确我省参保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暂按缴费比例15%申报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1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表(2022年01月起执行) 我省2022年7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暂按照24930元执行,各市缴费基数下限暂不调整,维持2021社会保险年度标准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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