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死亡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
答:因工死亡工伤保险待遇包括:
1、丧葬补助金: 六个月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百分之四十,其他亲属每人每月百分之三十,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百分之十。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当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如果是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上述规定的待遇。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享受哪些待遇?
答:按照规定,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而各项补助金的标准为:
1、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不应高于因工死亡的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根据该行政法规第40条规定,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