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属于诈骗公私财物行为!
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解释》的公告,明确了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属于诈骗公私财物行为。
市社保局提示各位参保人请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