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济基金就是社会保险中的社会统筹部分。
其是对于在个人支付不了的情况下,由全社会共同接济的统筹基金。
社会保险中的个人账户,则是以参保个人名义建立的基金账户,属个人所有。
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结合的实质就是把公平与效率结合起来,把社会互济与自我保障结合起来,把保障基本生活与鼓励勤奋劳动结合起来。
统一筹集和调剂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社会互济,体现社会互助共济,同时通过建立个人账户在社会保险待遇中体现劳动差别。
参保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部分可以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继承,但共济基金不能被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