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单位热点问答(一)
第一部分 总论部分
1.本市费税务部门征收后采取何种模式?
答:本市社保费税务部门征收后采取“核定征收”的模式,即税务部门根据人社部门核定的社会保险费应征费额,征收入库。
2.在核定征收模式下税务部门和人社部门的职责分工是什么?
答:在核定征收模式下,人社部门负责参保登记、费额核定、权益记录、待遇发放等业务,税务部门负责按核定费额征收。
3.缴费单位如何查询应缴费额?
答:缴费单位可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单位社保费应缴信息查询”模块查询“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获知当月社保费应缴费额,也可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的“社保费应缴信息查询”模块查询获知当月社保费应缴费额。
“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可自行下载打印。
4.在核定征收模式下,税务部门征收社保费的方式是什么?原社保缴费方式如何衔接?
答:在核定征收模式下,税务部门承接人社部门以扣款为主的征收方式。缴费人可使用原社会保险费扣款账户缴费,人社部门保留相关账户的有关结算功能。
5.缴费人缴费成功后,如何取得缴费证明?
答:缴费单位可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单位社保费缴费证明开具”模块查询、打印缴费证明。
人员可登录电子税务局“灵活就业及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开具”模块中查询、打印缴费证明。
6.社保费退费事宜如何办理?
答:社保费退费由人社部门受理、审核,人社、医保部门分别退费。
第二部分 缴费单位缴费部分
1.缴费单位缴纳社保费有哪些缴费方式?
答:缴费单位缴纳社保费以扣款为主,自行缴费为辅。具体分为:
(1)当月正常缴费业务可适用扣款。
(2)下列业务须采用自行缴费:
①征期过后仍未缴费成功;
②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③在人社部门办理非按月缴费业务。
2.我是一家已经在社保部门缴纳过社保费的单位,税务征收后,需要注意什么?
答:对于已经在社保部门缴纳过社保费的单位,应注意以下内容:
(1)登陆电子税务局,在“用人单位申报缴费方式选择”模块中查询确认原社保缴费账户已与税务机关存在有效的三方协议;
(2)在扣款时间前确保扣款账户内有足额资金。
3.我是一家新参保的单位,采取扣款方式需要注意什么?
答:对于2020年10月1日后新参保的缴费单位,选择以扣款方式缴费的,应注意以下内容:
(1)登陆电子税务局进行三方协议网签。(注销户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
(2)登陆电子税务局,在“用人单位申报缴费方式选择”模块中选择缴费方式为“自动申报缴费”;
注:每月9日(含)前完成缴费方式选择为“自动申报缴费”的,扣款从当月起生效;每月9日后完成缴费方式选择为“自动申报缴费”的,扣款从下月起生效。
(3)在扣款时间前确保扣款账户内有足额资金。
4.缴费单位社保费的征收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实施办法》,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5日前缴纳社会保险费。
5. 税务部门对缴费单位扣款的时间安排是怎样的?
答:税务部门对缴费单位扣款的时间为每月10日至15日。
6.缴费单位扣款结果如何查询?扣款不成功怎么办?
答:缴费单位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单位社保费缴费”模块中查询当月的缴费情况,确认是否缴费成功。若未成功,应通过单位社保费客户端或电子税务局完成自行缴费,可使用任一已签约三方协议实时扣费,或自行开具《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至已开通此项业务的银行网点缴费,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操作手册。
7.缴费单位变更扣款账户如何操作?
答:缴费单位如需变更扣款账户,可以在单位社保费客户端或者电子税务局的“用人单位申报缴费方式选择”模块中操作。目前支持15家银行的扣款功能,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操作手册。(注:第一批支持批扣的15家银行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邮储银行、上海银行、上海农商银行。)
8. 无法签订三方协议的缴费单位如何缴费?
答:无法签订三方协议的缴费单位不能采用扣款方式缴费,可通过以下方式缴费:
(1)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单位社保费客户端打印银行端查询缴款凭证方式进行缴费;
(2)确有需要的可至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
9.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延长本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
答:对于根据上述文件规定享受缓缴社保费政策的缴费单位,税务部门根据缴费单位在人社部门的报备情况执行到期。
缴费单位热点问答(二)
1.本次社保费划转政策是否有变化,划转前未缴纳社保费要补缴如何处理?
答:此次社保费划转采取“不改变企业现行申报方式和缴费基数计算规则、不因征收部门改变而增加企业缴费负担”的两不措施,稳妥推进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
本市社保费划转采用“核定征收”模式,对于划转前未缴的社保费,如需缴纳应先至参保所在地社保分中心办理核定手续,税务部门根据人社部门核定的应缴费金额征收。
2.社保征期如何确定?逾期是否会产生滞纳金?滞纳金的费率是多少?
答:根据《上海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实施办法》,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5日前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社会保险费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希望税务部门可以继续寄送“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
答:为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要求,提高缴费人获知缴费金额的时效性,上海税务提供电子税务局、单位社保费客户端等互联网渠道查询和下载缴费通知书。欢迎您的使用,感谢您的支持。
4、个别企业反馈查询的缴费通知书中部分险种缺失。
答:如缴费单位享受工伤保险减免优惠无需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目前缴费通知书中暂不显示工伤保险的险种信息。
5、企业缴费方式为自动申报,但在批量扣款时间前已经做了自行申报操作,批扣时是否会重复扣款?
答:对于缴费方式选择为“自动申报”(即扣款方式)的用人单位,如在当月批量扣款开始前已自行申报缴费,批量扣款时将不会重复扣款。
6、对于总分公司,分公司需自行缴纳社保费如何办理?
答:总分公司须在人社部门分别办理参保,按人社部门规定办理相关操作,在税务机关分别办理登记,即可实现分公司自行缴纳社会保险费。
7、企业的社保费和税收不在同一个区缴纳,若需核定社保费,要去到哪个区办理?
答:企业如需办理社保费核定相关业务,请至社会保险参保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办理。
缴费单位热点问答(三)
1.缴费单位无法下载“社保费缴费通知书”,下载按钮为“灰色”,应该如何操作。
答:缴费单位登陆电子税务局后,在“单位社保费应缴信息查询”模块中首先点击查询,查询出应缴信息相应记录之后,选中后点击“下载”即可。
2. 扣款成功后,税务部门可以开具职工明细缴费证明吗?
答:目前本市税务部门根据人社部门传递的单位汇总金额开展征收,不涉及职工明细,职工个人缴费证明继续由人社部门提供。
3. 缴费人账户余额不足,是否会进行扣款?
答:目前本市税务部门根据人社部门核定的费款金额开展足额征收,如账户余额不足,税务机关无法进行扣款。
4. 税务户管迁移后,社保费缴纳关系是否随税务一同迁移?
答:为避免缴费单位向不同的税务机关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险费造成不便,本市目前采取税费统管的原则,办理税务户管迁移后,社会保险费同步由迁移后的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5.每月10日至15日批量扣款期间,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变更扣款账户?
答:用人单位如需变更扣款账户,可以在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或者电子税务局的“用人单位申报缴费方式选择”模块中操作。每月9日(含)前完成变更的,扣款账户从当月起生效;每月9日后完成变更的,扣款账户从下月起生效。
灵活就业人员热点问答(一)
1.灵活就业人员要实现扣款需要办理哪些事项?
答:划转后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需至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因灵活就业人员不允许跨月缴费,请在扣款时间前确保扣款账户内有足额资金。
注:划转前已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继续使用原扣款帐户缴费,无需重新办理委托扣款。
2.灵活就业人员扣款的时间安排是怎样的?
答:税务部门对灵活就业人员扣款的时间安排是每月11日、21日。
城乡居民缴费热点问答(一)
1、问: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如何调整?
答:根据《关于2021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
70周岁以上人员,个人缴费调整为480元/年;
60-69岁人员,个人缴费调整为650元/年;
19-59岁人员,个人缴费调整为820元/年;
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以及大学生,个人缴费调整为180元/年。
2、问:2021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登记缴费期如何设置?
答:2020年,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登记缴费期截止2020年12月25日,符合条件的居民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办理登记参保手续,及时缴费,确保个人医疗保险待遇及时享受。
3、问:今年医保有哪些缴费渠道?
答:居民按照往年方式向医保部门参保登记,经医保审核通过后,可通过以下渠道完成缴费:
线下缴费渠道:
(1)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窗口;
(2)指定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浦发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的全市各网点柜面。
线上缴费渠道:
(1)“一网通办”(http://zwdt.sh.gov.cn)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模块;
(2)随申办APP-“灵活就业及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模块;
(3)支付宝APP:市民中心-社保-个人社保缴费”模块;
(4)微信APP-关注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微信公众号-微金融-社保专区-个人社保缴费”模块;
(5)指定银行(工商银行APP、农业银行APP、上海银行APP、招商银行APP、建设银行网银);
(6)上海税务官网(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电子税务局实名认证登录后,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申报-灵活就业及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申报”模块。
全日制大学生、中小学校在册学生和在园(所)幼儿,由学校和托幼机构统一办理登记缴费手续。
农村居民由其户籍所在的村委会办理登记缴费手续。
4、问:如何取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凭据?
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城乡居民,如需获取个人缴费证明,可于缴费三个工作日后,登录上海税务官方网站(网址:shanghai.chinatax.gov.cn)在线下载缴费证明,也可就近至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打印。
5、问:学生、幼儿如何缴纳医保费?
答:全日制大学生、中小学校在册学生和在园(所)幼儿,由学校和托幼机构统一办理登记缴费手续。由其所在学校、托幼机构统一向医保部门办理集中申报,取得医保部门发放的申报核定单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税务社保费代收客户端集中办理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