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参保手续的,须承担什么责任?
答: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为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参保手续,或者补缴费的,其行为无效。已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本金按原缴费渠道予以退还。用人单位有过错的,由市机构对用人单位处以违规人数每人一千元的罚款,并将用人单位的违规情况向社会公告;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须承担什么责任?
答: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会承担什么后果?
答: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为不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办理失业保险参保手续的,将会发生什么后果?
答:用人单位为不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办理失业保险参保手续的,其所建立的失业保险关系无效,已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本金分别退还参保单位和个人,利息记入失业保险基金。已支付的失业保险待遇予以追回。用人单位弄虚作假,为不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办理失业保险参保手续,尚未支付失业保险待遇的,由市社保机构按违规参保人数对用人单位和违规参保人处以每人五千元的罚款;已支付失业保险待遇的,对用人单位和违规参保人处以已支付失业保险待遇五倍的罚款。 用人单位弄虚作假的,对违规参保人应当承担的责任依法负连带责任。 市社保机构应当将用人单位的违规情况向社会公开,并纳入企业诚信记录。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答: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未为员工参保或未按有关法律规定按时足额参保,员工该怎么办?
答:职工认为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两年向我市社会保险机构投诉、举报。投诉、举报超过两年的,我市社保机构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