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

时间 :2023-04-24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浏览 :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2023年1月1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9号公布 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举报范围。第三章 接收和受理。第四章 办理。第五章 归档和报告。第六章 保障措施。社会保险基金是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以下简称举报),是指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反映机构、单位、个人涉嫌欺诈骗取、套取或者挪用贪占社会保险基金情形的行为。通过12333或者其他服务电话、传真、信函、网络、现场等渠道接收举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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