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缴费单位违反规定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的,有何处罚?
答:根据《经济特区社会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为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参保手续,或者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其行为无效。已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本金按原缴费渠道予以退还。用人单位有过错的,由市机构对用人单位处以违规人数每人一千元的罚款,并将用人单位的违规情况向社会公告;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员工因违反单位规定,单位可以将员工的社保金作为私有财产抵押的形式处罚员工吗?
答:不可以。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保障的一项员工权利,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侵犯员工的社保权利。
请问社保卡用第一代身份证办理,现号码正常升位且更换为第二代身份证,社保信息里的身份证号码是否需要修改?
答:身份证号码正常升位的,可不予更改,社保卡可以照常使用。另外,建议参保员工在更换新的IC社会保障卡时统一把卡上注明的身份证号码更改为标准的18位号码。
身份证号码中含有X,为什么在电脑上和打电话都查不到相关的社保信息?
答:可以查询。在电话或电脑上以“*”代替X,电脑上有相关的提示,请查询人详细阅读。
参保人的参保信息即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变更的,怎么办理?
答:如参保人的身份证号不是正常升位的而是发证机关出错造成的,参保人需要变更身份证号和姓名的,提供以下资料到参保所属征收窗口申请办理变理手续:
(1)《深圳市企业员工和个人社会保险信息业务变更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验公安部门证明原件(证明内要注明原姓名、身份证号与现姓名、身份证号之间的关系)且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更改的姓名在户口本内有注明是曾用名可不用提供此件);
(3)验身份证原件且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验户口本原件且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个人申请;
(6)验社会保障卡原件且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7)单位证明(加盖公章)。
如是单位申报错误的,则提供单位证明(以及相关辅助材料如合同、入职资料等、验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且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填写《深圳市企业员工和个人社会保险信息业务变更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到所属征收窗口办理变更。
学生在实习期间能否缴纳社会保险?
答:在单位实习的学生与用人单位不存在,不属于参加社会保险的适用范围。
员工怎样才能了解自己的参保情况?
答:企业应每月将参保情况向本单位的员工公开,员工可向所属企业了解自己的参保情况。员工也可以通过电话、上网的方式向社保机构查询,或者直接到社保机构业务大厅查询及免费打单了解自己的参保情况,及时监督企业是否按规定参保。市社保机构的查询电话:12333-2,网址:www.szsi.gov.cn。参保员工注册“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后即可查询本人的参保信息。
已在异地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还可以参加社会保险吗?
答:不可以。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纳入本市社会保险范围,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学生在实习期间能否缴纳社会保险?
答:在单位实习的学生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属于参加社会保险的适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