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业务】参保人的参保信息即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变更的,怎么办理?

时间 :2014-12-19 来源: 浏览 :548
【参保业务】参保人的参保信息即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变更的,怎么办理?

    

    答:如参保人的身份证号不是正常升位的而是发证机关出错造成的,参保人需要变更身份证号和姓名的,提供以下资料到参保所属征收窗口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1)《深圳市企业员工和个人社会保险信息业务变更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验公安部门证明原件(证明内要注明原姓名、身份证号与现姓名、身份证号之间的关系)且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更改的姓名在户口本内有注明是曾用名可不用提供此件);


  (3)验身份证原件且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验户口本原件且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个人申请;


  (6)验社会保障卡原件且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7)单位证明(加盖公章)。


  如是单位申报错误的,则提供单位证明(以及相关辅助材料如合同、入职资料等、验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且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填写《深圳市企业员工和个人社会保险信息业


务变更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到所属征收窗口办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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