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内容 | 用人单位员工或个人缴费人员申请办理重复缴纳费退费手续 |
事项类别 | 其他事项 |
依据 | |
条 件 | 在本市以多个电脑号参保而重复缴费或在本市参加养老保险与异地重复缴费的 |
数量及方式 |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
申请材料 | 一、在深以多个电脑号参保而重复缴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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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机关 | 参保社保机构征收部门 市福田、罗湖、南山办公地址:福田分局:深圳市彩田南路海天综合大厦3楼;罗湖分局:深圳市人民北路3092号物资大厦11楼;南山分局:深圳市南山区南新路3024号(原南山法院),咨询电话:12333,投诉电话:83460096。办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 本审批事项无证件,无有效期要求,根据国家法规进行调整 |
决定机关 |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12333 |
事项程序 | 1.到社保机构征收窗口领取并填写《深圳市企业员工和个人补(退)社会保险费申请表》和《养老保险重复参保退费申请》; |
时 限 | 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办结 |
法律效力 | 经社保征收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生效 |
救济权利 | 申请人对深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行政服务不满的,可以向深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信访部门投诉。申请人对决定机关作出的行政服务决定不服的,可以在自行政服务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复议机关或市政府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自接到行政服务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事项收费 | 不收费 |
申请表格 |
本事项申请表格应到办事现场领取。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
年审或年检 | 无年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