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内容 | 因工伤残、非法用工初次能力等级鉴定 |
依据 | |
条 件 | 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经治疗现伤情相对稳定,影响劳动能力的。 |
申请材料 | 1、工伤相关原始病历(各种检查报告单)及复印件; 2、申请人和被鉴定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被鉴定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二张。 注:申请人为被鉴定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申请人为工伤职工近亲属的,还应提供近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应提供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
申请表格 | 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 |
申请受理机关 | 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或者用人单位所在辖区经办机构。 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楼办事大厅47-48号窗 咨询电话、投诉电话:88123499、12333。 |
联系电话 | 82978781、82978784。 |
程 序 | 1、窗口工作人员审核确认; 2、受理申请; 3、打印鉴定通知书; 4、组织鉴定专家到现场进行鉴定; 5、根据专家意见作出鉴定结论。 业务流程图详见附件。 |
时 限 | 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期限可以延长三十日。 |
救济权利 | |
收 费 | 收费项目: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收费标准:300元/人/次,收费依据:《关于劳动能力鉴定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0】999号、《关于开征劳动能力鉴定费的通知》深发改【2012】458号。 |
网上受理 | |
状态查询 |
相关附件: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6180-2014).doc
相关附件:关于印发广东省职工外伤、职业病医疗终结鉴定标准(2006年)的通知.doc
相关附件:因工伤残、非法用工初次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流程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