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名下无房即可办理租房提取
办理渠道:
一)登录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
https://nbp.szzfgjj.com/newui/login.jsp?transcode=pri
二)呼叫中心电话系统 拨打0755-12329
按1:个人账户查询
按2:个人账户密码修改
按3:提取业务(按1:租房提取;按2非深户销户提取;按3:其他住房消费提取;按4:退休销户;按5:提取记录查询)
按4:贷款业务查询
按5:单位账户信息查询
按6:最新公告
按0:人工咨询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12329远程服务平台是集电话、电子邮件、互联网、短信、网络电话等多媒体手段于一体的信息化渠道服务中心,可提供全天候24小时自助语音业务办理服务。职工只需到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之后即可通过拨打远程服务平台实现租房提取、非户籍销户提取、其他住房消费提取和退休销户提取自助受理办理服务,人工咨询服务时间为上午9:00--12:30,下午2: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当前12329远程服务平台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
1、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情况的查询服务;
2、提供租房提取、其他住房消费提取、非户籍销户提取和退休销户提取的自助办理服务;
3、提供全面的住房公积金咨询服务;
4、提供办理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的咨询服务;
5、接收和受理有关公积金方面的建议和投诉举报事务。
三)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自助终端
http://www.szzfgjj.com/zdyw/zfzzf/blqd/201512/t20151206_3381916.htm
办理步骤:
1、职工本人首次办理前须到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可直接到网点领表)
2、职工凭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及密码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或拨打服务热线等自助方式,选择个人提取业务中“支付房租提取”,根据提示,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业务当场受理。
温馨提示:
1、自助方式办理支付房租提取业务,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
2、职工应如实填报家庭成员信息,家庭成员包括职工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
3、职工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最早可提取的月份不早于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起始月,且不早于2010年12月;
4、自2014年11月1日起,通过自助渠道办理租房提取每月可申请提取一次;
5、住房公积金可提取额度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等规定审核的额度为准;
6、职工可凭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密码”在发卡行自助终端办理提取业务(目前暂开通建行、招行、中行自助终端公积金业务功能)。
网上或自助终端预约,柜台办结
办理渠道:
职工申请支付房租提取,需先在网上预约办理提取的时间和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再到现场递交资料。
办理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可直接到网点领表)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办理步骤:
1.网上预约并选择办理网点和时间。
2.公积金提取申请人携带整套资料原件、复印件,到预约的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提出公积金提取申请。
3.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柜台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做如下处理:
a、对符合提取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柜台当场受理,打印《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受理回执》,并交予申请人签字确认;
b、对不符合提取条件的,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柜台不予受理提取申请;
温馨提示
1、办理提取业务前须先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
2、职工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最早可提取的月份不早于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起始月,且不早于2010年12月;
3、职工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后可通过自助渠道办理;
4、职工对房产数量有异议的,可到我市房产查档网点查询实际房产数量并打印其全部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查询截止日期距申请提取时间应当相隔在30天之内),再到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办理;
5、住房公积金可提取额度以公积金中心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等规定审核的额度为准;
6、职工可凭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密码”在发卡行自助终端办理提取预约业务(支持跨行预约,目前暂开通建行、招行、中行自助终端公积金业务功能)。
来源:深圳公积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