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转入的流程
1、参保人申请办理养老保险转入;
2、转入地受理后向转出地发送联系函;
3、转出地收到联系函后,根据联系函的信息向转入地发送信息表和转账转移资金;
4、转入地收到信息表和转移资金并录入相关数据,转移办结。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就是把您在原工作地交的养老保险转到新工作地。
有了这项业务,不管您到哪里工作,养老保险关系都可以跟着转移。
办理转移手续后,您交的每一段养老保险费都可以合并在一起,等到退休时,一分都不会少。
有跨省或跨制度流动是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
如何办理关系转移?
直接到新参保地的社保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在网上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您可以选择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掌上12333”APP以及与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和小程序也都提供转移申请服务。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所有地市均已开通关系转移网上申请功能。
选择“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和转移信息,通过认证后即可完成申请。
(一)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条件,
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一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依法在市参加养老保险的;
二是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待遇领取地确定为深圳市的。
即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确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为深圳市的,可以申请将省外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深圳。
(二)如何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网上申办流程
1.申请:申请人在深圳并符合转入条件的或确定退休地在深圳的,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选择需办理的事项后,点击“立即办理”,选择“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网上申请“,填写转移申请信息,根据系统提示,提交转移申请;
申办入口:http://hrss.sz.gov.cn/szsi/
参保人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门户(http://si.12333.gov.cn)或“掌上12333”、手机APP,选择“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网上申请”功能,填写转移申请信息,选择我市为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人脸识别认证本人身份后,发起转移业务申请;
登录官网个人网上服务系统选择“转移申请管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省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录入转入信息,根据系统提示,按照业务办理的指南上传业务材料申请转入。
2.受理:工作人员收到转移申请后审核办理条件与申请材料(即时);
3.审核:工作人员收到转移申请后审核办理条件与申请材料(即时);
4.审批:工作人员收到转移申请后审核办理条件与申请材料(即时)
【后续流程:邮寄联系函、信息表;划拨基金】
5.办结:申请人申请转入手续完成
6.送达:申请人网上自行查看办理进度 https://sipub.sz.gov.cn/hspms/mainFrame5.jsp
(一)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条件
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条件以异地社保机构审核为准,如果已经向异地提出转移申请或者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提交转移申请,并且异地社保机构发送同意接收联系函的,均可办理转出。
(二)如何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首先办理社保停缴业务,直接向转入地提交转入申请即可。
如需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可通过社保个人网上服务系统申请打印,也可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全市社保自助服务终端机打印。
转移到外省的,如果转入地社保机构已开通网上申请服务的,可不打印“参保缴费凭证”,直接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或“掌上12333”APP→选择“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网上申请”功能→填写转移申请信息→通过人脸识别认证本人身份后,发起转移业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