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内的需要办理转移吗?
答:不需要。自2021年4月1日起,在省内流动参保的,不再办理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待符合在广东省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时,由省内最后参保地统一归集处理。
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回原工作地吗?
答:不需要。可以直接到新参保地的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或者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门户(http://si.12333.gov.cn)或“掌上12333”APP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有时间限制吗?
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规定,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