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惠市公积金(2021)32号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限额调整工作的通知
惠州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归集业务承办银行: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要求,为做好我市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限额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时间和范围
所有已开户并正常缴存(按月、足额、全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在2021年7月底前完成全体在职职工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限额的调整工作。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执行日期区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均为12%,下限均为5%。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0年全年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的月平均数。
2021年度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上限为惠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设区城市202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26646元(8882*3=26646)。
四、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
2021年度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代扣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均为3198元;
2021年度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代扣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合计为6396元。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计算,月缴存金额=月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月缴存基数×个人缴存比例。
五、有关事项
(一)单位在核定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及缴存额后,应告知职工本人,缴存基数及缴存额降低的,职工本人须签名确认。
(二)为全面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限额调整业务原则上由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在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各归集银行要指引前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缴存单位办理CA数字证书并指导使用CA数字证书办理业务,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高效优质服务,保证办事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相关表格和业务办理指南请登录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hzgjj.huizhou.gov.cn)下载。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31号,咨询电话:0752-12329,0752-2731130。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