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上级监管要求和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2023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为1900-27391元。对缴存基数超出规定范围的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单位应予以调整。
特此通知。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28日
PDF文件查看:东公积金通〔2022〕64号关于明确2023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