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化温馨提示
1、7月社保费用,多退少补,具体以实际扣费为准。
2、7月开始,当月不能停交当月社保 ,当月社保停交次月生效。
3、7月开始,当月1-24日社保被新单位调走,原单位要产生当月社保费用(包含养老、、生育、工伤、失业);而新单位只产生工伤保险费用,新单位不会产生五险社保费用(包含养老、医疗、生育、失业)。
4、当月社保扣费时间:社保缴费,深圳市税务局社保扣费时间为25日至月底为当月社保缴费扣费时间。
5、当月社保停交,最好在当月社保扣费到账后27-30日前成功停交,次月不生产社保费用。
6、如在当月社保在1-24日前停交社保或者被新单位调走参保,原参保单位当月就会产生当月五险社保缴费。
7、职工当月(同一月份)在本市两家及以上用人单位存在参保关系的,由第一家参保单位缴纳养老、失业、医疗、生育保险费,各用人单位均应缴纳工伤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