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基数】单位可以统一以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为缴存基数给职工缴纳公积金吗?
答: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单位须如实申报职工个人的缴存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