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何时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
答:未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应当自公积金中心核准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单位应当到公积金业务缴存银行网点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已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新录用的职工在本市未建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单位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是否所有企业都需要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住房公积金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共同缴存,单位负责代扣代缴。本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对象为以上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不区分户籍与非户籍情况,均须按《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
深户和非深户缴存比例相同吗?
答:一个单位仅能确定一个缴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无户籍区分。
外国人在深圳,能缴纳住房公积金吗?
答:外籍及港澳台人士暂不能在深圳缴存住房公积金。
没有单位的个人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个体户、失业者等没有单位的人员不是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主体,不能缴存住房公积金。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如何列支的?
答: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下列规定列支:
(1)机关在预算中列支;
(2)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
(3)企业在成本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