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统计信息网公布的统计数据,广东省2015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6296元,折算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5525元。
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深圳市2015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1034元,折算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6753元。
据中山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15年度中山市人员平均工资数据的通知》,2015年中山市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2620元。
根据上述统计数据,深圳市中山市局发出通知,自2016年7月1日起,所涉及到的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分别调整为:
深圳市自2016年7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涉及本省、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深圳市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基数分别按 5525元/月、6753元/月的标准计算。
中山市从2016年7月1日起,中山市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由2450元调整为 2620元,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由2400元调整为2600元。
深圳市
医疗保险方面,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一制三档”。其中,一档以缴费工资的8%缴费,一档缴费基数的“上线”和“下线”均提高了。按照规定,一档缴费基数的“上线”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下线”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按照2015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753元计算,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缴费基数的“上线”为20259元,“下线”为4052元。
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分别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8%、0.55%按月缴费,缴费基数全部调整为6753元。二档的月缴费约为54元,其中个人缴费约为13.5元。三档的月缴费约为37元。
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也随之调整。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0.5%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工资总额超过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最高按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最低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说缴费基数“上线”为20259元,“下线”为2030元。
工伤保险方面,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职工上月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缴费基数最高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即“上线”为20259元。“下线”是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为2030元。
网友:医保费率增加,到手的工资变少了,这真的是坏事吗?
广仔:事实上并非如此!
首先,社保缴费基数多了,个人账户中的钱也会变多,我们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也会变多;最重要的是,社保基数上调,个人及单位缴纳的公积金都会变多,而公积金账户中的钱全部归个人所有,买房、租房、装修都是可以提取出来的。
所以,虽然表面来看社保缴费基数上调导致个人的到手工资减少,但实际上对于职工来说是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