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生育津贴条件
1、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且用人单位已按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向其逐月垫付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已按规定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用人单位可在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向机构申领生育津贴。否则,不能申领生育津贴。
2、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用人单位可在为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并向职工逐月垫付产假期间生育津贴后1年内,向社保机构申请生育津贴。
二、生育津贴申请材料
1本人社保卡和身份证(验原件。证件为有效期内。)
2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验原件,收复印件。计划生育手术、难产、生育多胞胎或者终止妊娠的提供,其中住院的需提供出院小结。)
3小孩出生医学证明/婴儿死亡证明(有分娩行为的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4计划生育证明(分娩的提供。市内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无需提供原件;参保单位外派的非深户籍参保人在市外开具“计划生育证明”的,可提供长期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已取消计划生育证明的城市需提供计生部门开具的证明该次生育为符合计划生育内生育的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5用人单位已逐月垫付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的凭证(工资表和用人单位垫付生育津贴承诺书)(工资表需有完整的用人单位名称、休假职工信息、用人单位发放休假工资的月份、工资发放金额、用人单位盖章、休假职工签名;用人单位垫付生育津贴承诺书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三、生育津贴申请流程
1用人单位需先确认职工申请津贴的相关费用已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记账或在社保机构申请报销。
2在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http://www.szsi.gov.cn/)中填写申请表,按网页提示的要求上传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3社保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逐级审核后作出支付或不予支付的决定。
4需休完产假天数(含广东奖励假80天)在启动网上申请步骤。
四、生育津贴的计算
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 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顺产的,98天;
难产的,增加30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15-30天(根据医疗机构意见);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42天。
怀孕满7个月流产的,75天。
(2) 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取出宫内节育器的,1天;
放置宫内节育器的,2天;
施行输卵管结扎的,21天;
施行输精管结扎的,7天;
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
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作者单位:深圳市中盛商务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