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说明 | 缴存比例调整是指已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办理公积金年度的缴存比例调整手续。 单位调整缴存比例应符合年度调整文件规定,职工的缴存标准比例为5% 至20%,个人缴存比例与单位缴存比例一致。缴存比例一个公积金年度(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只能调整一次。 |
办理地点 | 网上办事大厅或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 |
办理方式 | 方式一:网上办结;方式二:网上申报,柜台办结;方式三:柜台办结。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时限 | 当场办结 |
法规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暂行规定(试行)》 |
申请材料 |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申请表》一份。 2.专办员身份证原件。 |
备注 | |
相关表格 |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申请表》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