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缴纳本市社会保险的时间是指申请人在本市首次缴纳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保险等)的时间。申请人补缴以及退保的时间不作为首次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
申请人取得本市户籍时未满18周岁的,以其年满18周岁当日为入户时间;申请人在本市首次缴纳社会保险时未满18周岁的,以其年满18周岁当月为社保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