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关联办理指引
窗口办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归集银行网点
办理地点:各归集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具体请前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www.szzfgjj.com/xxgk/ywwd/jctq/)查询。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归集银行网点约360个,遍布深圳市各街道,具体请前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www.szzfgjj.com/xxgk/ywwd/jctq/)查询。
受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联名卡关联:
1.职工的公积金账户未关联银行卡或需需变更已关联银行卡。
2.关联银行卡仅限建行、招行、中行、工行、交行、中信、兴业等7家归集银行中任一家银行的I类户银行卡。
3.关联银行卡为本人银行卡。
依据: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2017年)
第三十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后,住房公积金归集专户银行(以下简称归集银行)应当按规定为其免费制作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且免收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并及时通知专办员领取。专办员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职工本人领取。 职工已在归集银行开设1个银行I类结算账户的,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的规定,归集银行可以将其已开设的银行Ⅰ类结算账户与公积金账户进行关联,并视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用于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职工已开设的银行Ⅰ类结算账户与公积金账户关联后,被视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其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根据银行I类结算账户开户行规定执行。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2010(2010年)
第二十四条 公积金中心应当为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由职工本人保管,并凭证办理住房公积金查询、提取、贷款等业务。
所需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关联申请表》
2、职工本人身份证
3、职工本人在7家归集银行中任一家银行开设的I类户银行卡
4、授权委托证明材料
职工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填报须知
1.关联的I类户银行卡在关联期间若变更为II类户、III类户等非I类户银行卡的,将可能影响提取资金正常入账。
2.为保证职工提取资金正常入账,请勿关联信用卡。若关联银行卡为有有效期的理财卡,超过有效期时也会导致提取资金无法正常入账。
3.7家归集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
4.职工可通过“支付宝-城市服务-深圳公积金”在线关联职工本人在7家归集银行中任一家银行开设的I类户银行卡。
5.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复印件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用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指纹印清晰。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先登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s://nbp.szzfgjj.com/newui/login.jsp?transcode=pri)申报预约办理公积金联名卡关联业务,再前往申请人自行选定七家归集银行任一家归集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现场审查,并当场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给予现场办结;不予通过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通过的理由。
职工可通过“支付宝-城市服务-深圳公积金”刷脸登录,在线关联职工本人在7家归集银行中任一家银行开设的I类户银行卡,系统后台自动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现场打印业务回单。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可先登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s://nbp.szzfgjj.com/newui/login.jsp?transcode=pri)申报预约办理公积金联名卡关联业务,再到申请人自行选定七家归集银行任一家归集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现场审查,并当场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给予现场办结;不予通过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通过的理由。
4.领取结果。申请人现场领取业务回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