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办理指引
窗口办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归集银行网点
办理地点:各归集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具体请前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www.szzfgjj.com/xxgk/ywwd/jctq/)查询。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归集银行网点约360个,遍布深圳市各街道,具体请前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www.szzfgjj.com/xxgk/ywwd/jctq/)查询。
深圳市龙岗区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龙岗办事大厅业务受理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黄阁北路龙岗天安数码新城2号楼2层A202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可乘坐M318路至“留学生园站”,M229、B809路至“龙岗中专站”。
深圳市福田区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福田办事大厅业务受理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2008号侨香村1栋裙楼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可乘坐6路、25路、45路、48路、73路、104路、245路、323路、325路、B611路、B729 至“翠海花园站” 蛇口线 (地铁 2 号线):侨香站C1出口
深圳市宝安区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宝安办事大厅业务受理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宝安区西乡大道宝源华丰总部经济大厦东侧2楼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可乘坐320路,718路,B805路,M382路,M375路至“圣淘沙站/圣淘沙骏园站” 罗宝线(1号线)西乡站C、D出口
受理条件
符合下列1、2、3其中一条的,可申请市内转移;符合下列4、5、6条全部条件的,可申请个人账户异地转入。符合下列7、8、9条全部条件的,可申请个人账户异地转出。
1.职工在本市范围内调动工作的;
2.单位合并或者分立的;
3.集中封存户职工与新单位建立的;
4.职工已在深圳中心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5.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不是账户未生效或销户状态;
6.职工资金已到深圳公积金中心账户;
7.职工已在异地中心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8.异地中心已同意为职工办理公积金关系转入;
9.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为封存或集中封存状态。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2017年)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所在新单位应当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并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市内转移清册》:
(一)职工在本市范围内调动工作的;
(二)单位合并或者分立的;
(三)集中封存户职工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2017年)
第二十一条 单位专办员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时,账户从市外转入本市的,应当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异地转入申请表》;账户从本市转至市外的,应当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异地转出申请表》,以及转入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职工公积金账户转入证明原件。
职工本人办理公积金账户转移业务的,除按照前款规定提交相应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和身份证明文件。
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1995年)
第十二条 十二 职工调动工作到另一设区城市的,调入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后,新工作地的管理中心应当向原工作地管理中心出具新账户证明及个人要求转账的申请。原工作地管理中心向调出单位核实后,办理变更登记和账户转移手续;原账户已经封存的,可直接办理转移手续。账户转移原则上采取转账方式,不能转账的,也可以电汇或者信汇到新工作地的管理中心。调入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原工作地管理中心可将职工账户暂时封存。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建设使用准备工作的通知(2016年)
一 职工在转入地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申请将在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转入地中心。转入地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业务。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建设使用准备工作的通知(2016年)
二 转出地中心收到转入地中心传递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应通过平台反馈确认信息,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业务。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建设使用准备工作的通知(2016年)
三 转入地中心收到平台传递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及转入资金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业务。
所需材料
业务情形一:个人账户异地转入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异地转入申请表》
专办员办理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职工办理的,只需职工本人签字。
申请表无加盖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业务章的,须提供转出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入我市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无原件的,须提供加盖转入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专办员身份证件
专办员办理时须提供,核对原件。
3、职工身份证件
专办员办理提供加盖转入单位公章的转移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职工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原件。
4、授权委托证明材料
职工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交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委托授权书原件、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业务情形二:个人账户市内转移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市内转移申请清册》加盖单位公章
2、专办员身份证件,核对原件。
业务情形三、个人账户异地转出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异地转出申请表》
2、转入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职工转入相关证明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刷卡验密。
4、职工身份证件,核对原件。
5、授权委托证明材料,委托配偶办理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其他人办理的,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6、受托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业务情形四:个人账户异地转移续接接续(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办理)
1、《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仅限申请转入时提供。一式两份。
2、授权委托证明材料,委托配偶办理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其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办理申请转入或确认入账时需提供。
3、受托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留复印件。办理申请转入或确认入账时需提供。
4、《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 仅限申请转入时且职工委托单位专办员代为申请(单独或集中申请均可)时需提供。
5、专办员身份证件,职工委托专办员代办时需提供。办理申请转入或确认入账时需提供。
6、职工身份证件,职工委托专办员代办时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申请转入或确认入账时需提供。
填报须知
(一)个人账户异地转入
1.由于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须留存《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异地转入申请表》一份,建议首次持一式两份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异地转入申请表》到我中心管理部加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
2.办理本业务时职工须在本市已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账户不能为销户状态。
3.职工到异地办理账户转移时,请注意转出资金收款单位为“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请提醒转出地公积金中心务必将职工在深圳设立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号和姓名填入汇款单备注栏中。
4.职工本人办理的,申请表无须加盖转入单位公章。
5.请专办员和职工仔细核对职工个人账户的手机号码,号码有误的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自助修改,职工收到我中心发出的异地汇款到账短信后可办理异地转入入账手续。异地办理转出后未收到入账通知短信的,请拨打我中心12329服务热线,或前往原办理业务网点,了解本人转入资金到账情况。
6.确认转入资金到账后,请及时前往原办理业务网点确认入账。
(二)个人账户市内转移
1.单位为职工办理转移前请确认该职工的缴存基数。
2.转移职工本公积金年度在本单位不可再行调整缴存基数。
(三)个人账户异地转出
1.办理异地转出业务前须先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
2.办理异地转出业务前,个人账户须为封存状态,封存手续由单位办理。
3.职工填写完整《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异地转出申请表》,需交异地公积金中心办理机构盖章。若职工提供的异地住房公积金中心转入证明上有异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的收款账户等信息并已加盖异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机构章,转出申请表可不加盖异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机构章。
4.职工无联名卡的,可前往管理部咨询办理。
(四)个人账户异地转移接续(通过全国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办理):
1.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后,转出地及时受理并转出的,我中心约15个工作日内可收到转出资金。届时,我中心将向职工预留的手机号码发送短信,通知其确认入账。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业务满15个工作日仍未收到到账通知短信的,请及时登录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查询,或拨打深圳中心12329服务热线,或前往原办理业务的管理部,了解本人转入资金到账情况。
2. 转入资金到账后,请及时前往原办理业务的管理部确认入账。
(五)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复印件复印清晰。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先登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s://nbp.szzfgjj.com/newui/login.jsp?transcode=pri)申报办理个人账户转移业务(个人账户市内转移),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系统自动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系统不予受理,并提示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3.审查。受理后,系统自动对申请信息进行现场审查,并当场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给予现场办结;不予通过的,提示申请人不予通过的理由。
4.领取结果。申请人在线领取业务回单。
本事项的网上办理流程 《个人账户转移业务网上办理流程图》。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可先登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s://nbp.szzfgjj.com/newui/login.jsp?transcode=pri)申报预约办理个人账户转移业务,再前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现场审查,并当场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给予现场办结;不予通过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通过的理由。
4.领取结果。申请人现场领取业务回单。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个人账户转移业务窗口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