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网上服务系统功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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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ublic.szsi.gov.cn/hspms/logonDialog.jsp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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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电脑号:
社会保障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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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办理
一、个人参保管理
1人员参加职工
业务说明:深户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二代身份证进行身份识别后,在服务个人网页平台填写首次参保登记要素,完成首次参保登记。
2办理个人暂停缴交社会保险
业务说明:深户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停保,可停止个人缴费。
3养老保险延缴业务
业务说明: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确定待遇领取地在我市,但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
4居民养老参保登记
业务说明:年满16周岁的本市户籍非从业居民/职工养老保险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可自愿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5超龄居民参加
业务说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深圳户籍居民,如不符合在深圳领取职工退休金条件,可参加深圳医疗保险,在达龄后入户且在异地无职工退休待遇的,按照社
平工资的11.7%缴纳一档医疗;达龄前入户的,可选择参加一档医疗(最低缴费基数社平40%,缴费比例11.7%)或者二档医疗(社平工资的0.8%)
6少儿首次参保(本市户籍非在园在校少儿首次参保登记/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业务说明:本市户籍未满18岁且未在本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就读的少年儿童申请参加二档医疗保险。
7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
业务说明: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确定待遇领取地在我市,但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申请一次性缴交职工养老保险费。
二、参保缴费管理
1个人缴费人员自助缴费
业务说明:深户灵活就业人员及延缴人员进行当月自助缴费
2个人缴费人员补托收
业务说明:深户灵活就业人员及延缴人员进行当月自助缴费以及三个月内的欠费补托收。
3工龄补缴
业务说明:1997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本市户籍,并在此时间点前已参加本市职工养老保险,其在原国有或者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作为固定职工的工作
年限按《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不能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且尚未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参保人,可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
4四类人员一次性补缴
业务说明:符合深社保发[2012]45号文相关规定,身份为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养老保险费一次性补缴、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一次性缴纳养老保
险费、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费一次性补缴、早期下乡知青养老保险一次性缴费,可申请一次性补缴。
5重复缴费一次性养老个人账户申领
业务说明:参保人在本地存在两个及以上养老保险关系,在同一时段均缴纳了养老保险,或办理异地养老保险转入本地时因在多个统筹区存在同一时段的养老保
险缴费,需要清退重复部分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三、参保信息修改
1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业务说明:如参保人存在个人身份信息或通讯信息变更的情况,可以通过该功能申请变更。
2身份证号正常升位
业务说明:当参保人参保登记时的身份证仅15位时,可通过服务个人网页平台提供的身份证号正常升位功能,将身份证号升为目前身份证上的18位,升位成
功才可办理其他功能业务。
3缴费银行信息维护
业务说明:参保人可以通过该功能修改缴费银行账号,如已办理并激活金融社保卡,只能默认金融社保卡为缴费银行账号,无法变更。
四、转移申请管理
1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出具参保缴费凭证)(省内)
业务说明:我市参保人跨地区就业,符合转出条件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随本人转出。
2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出具参保缴费凭证)(省外)
业务说明:我市参保人跨地区就业,符合转出条件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随本人转出。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省内)
业务说明:个人跨地区到我市就业,符合转入条件的,其基本养老险关系可以随本人转入我市,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省外)
业务说明:个人跨地区到我市就业或未就业随军配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符合转入条件的,其基本养老险关系可以随本人转入我市,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5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转入)
业务说明:个人跨地区到我市就业,符合转入条件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可以随本人转入我市,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6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转出)
业务说明:我市参保人跨地区就业,符合转出条件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可以随本人转出。
7撤销养老保险省内关系转出申请
业务说明:撤销养老保险省内关系转出申请
8撤销养老保险省外关系转出申请
业务说明:撤销养老保险省外关系转出申请
9撤销医疗保险关系转出申请
业务说明:撤销医疗保险关系转出申请
五、养老保险
1核发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
业务说明:符合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累计缴费年限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待遇领取地为我市)的参保人,可以申请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
遇。
2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确认
业务说明:具有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且待遇领取地为深圳的本市参保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可以申请认定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
3核发非因工死亡职工养老保险待遇
业务说明: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离退休人员非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其遗属可申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余额,符合条件的可领取丧葬补助金
及一次性抚恤金。
六、医疗保险
1市外就医的住院/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业务说明:参保人在市外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先行支付现金的情形,可凭相关资料向社保机构提出医疗费用报销申请,社保机构
按规定予以审核报销。
2申请开通个人账户支付比例自付费用
业务说明:参保人申请开通个人账户余额用于支付住院费用的比例自付部分费用。
3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请休假申请
业务说明:参保人申请请假到市外具有相关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透析治疗时可享受与深圳本地一致的医疗待遇。
4本市参保人常住内地就医备案业务
业务说明:本市户籍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市外长期居住、本市直通车企业参保人长期派驻在市外工作的参保人申请办理常住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
5取消参加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
业务说明:每年度平安重疾保险未确立参保合同关系前,参保人可自行取消参保申请。
6自助绑定个人账户家庭通道
业务说明:参保人将社会保障卡关联已参加我市医保的直系亲属家庭成员(父母、配偶及子女)社会保障卡。
7个人自助变更绑定社康点
业务说明: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参保人可自主选定本市一家社康中心作为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
七、失业保险
1核定失业人员按月申领失业保险待遇业务
业务说明:符合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通过社保个人网页,申请失业保险金待遇申领业务,其中无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的,按照系统提示输入信息
后,即时办结;有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的,网上申请预约,社保工作人员审核后办结。
2失业人员个人信息变更
业务说明: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可通过社保个人网页,修改本人联系方式或者失业保险待遇发放银行账户,即时办结。
3失业人员离职原因信息变更
业务说明:失业人员认为用人单位未准确申报社保停保原因导致无法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可通过社保个人网页预约办理失业保险停保原因修改业务。
4核定失业人员死亡其遗属一次性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业务说明: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死亡的,其遗属可通过社保个人网页预约办理失业人员死亡待遇申领业务。
5核定失业人员停领失业保险待遇
业务说明: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重新再就业的,可通过社保个人网页自助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停领业务,即时办结。
八、工伤保险
1工伤认定
业务说明:职工因事故受伤害的(或者患职业病),可申请工伤认定。
2工伤待遇审核偿付
业务说明:已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可申请工伤待遇审核偿付。
3先行支付工伤医疗费用
业务说明:第三方不支付工伤费用的,可申请工伤待遇先行支付。
4工伤医疗与工伤康复(工伤医疗费用记账)
业务说明:工伤医疗期间治疗或延长医疗期、工伤复发或评残后继续治疗的已参保工伤职工,住院期间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可申请工伤医疗记账。
5 1-4级伤残人员信息维护
业务说明:1-4级伤残职工联系方式、联系地址、银行账号等基本信息需要修改。
6工伤医疗与工伤康复(工伤康复市外转诊)
业务说明:因本市工伤康复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条件所限需要转往我市市外工伤康复定点医疗机构康复的,可申请工伤康复市外转诊。
7工伤医疗与工伤康复(康复辅助器具安装(配置))
业务说明:治疗期间因病情需要或员工医疗终结后经市
8工伤医疗与工伤康复(康复辅助器具更换、维修)
业务说明:工伤职工康复辅助器具安装达到最低的使用年限后因零配件损耗或折旧而确需更换、维修部分零件/整套时或工伤职工因伤情发生变化需要更换主要
部件或者配置新的辅助器具项目的,经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确认,可申请康复辅助器具更换、维修。
9劳动能力鉴定
业务说明:劳动能力鉴定包括: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等级鉴定申请、非法用工单位伤残人员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复审鉴定、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延长医疗期确认、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确认、伤残军人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康复对象确认申请、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确认、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
九、生育保险
1市外生育医疗费用核准
业务说明:深户个人缴费人员等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市外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符合申请条件的,由个人支付,并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报销。
2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核准
业务说明:职工或职工未就业配偶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符合申请条件的,由职工个人支付,并在规定期限内申请一次性定额报销。
十、社保卡管理
1社保卡挂失
业务说明:本功能仅挂失社保功能,银行卡功能需按发卡银行规定流程办理挂失。
2社保卡解挂
业务说明:本功能仅解挂社保功能,银行卡功能需按发卡银行规定流程办理解挂。
3确认金融社保卡作为社保征缴和待遇发放账户
业务说明:本功能启用后,您金融社保卡的银行账号将作为社保征缴和待遇发放账户。
4社保卡密码管理
业务说明:修改社保卡密码。
5取消社保卡密码
业务说明:取消社保卡密码。
查询服务
一、参保信息查询
1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查询
业务说明:查询参保基本信息。
2医保账户家庭绑定查询
业务说明:查询医保账户家庭绑定情况。
3金融社保卡信息查询
业务说明:查询金融社保卡信息。
4关系转移公共查询
业务说明:查询养老医疗转移情况。
5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参保查询
业务说明:查询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参保情况。
6个人绑定社康查询
业务说明:查询个人社康绑定信息。
二、缴费信息查询
1五险缴费明细查询
业务说明:查询参保人社保缴费明细。
三、待遇信息查询
1失业保险金历史领取信息查询
业务说明:查询失业保险金应发与实发领取的详细信息。
2失业人员可领失业金额度查询
业务说明:查询深户或非深户藉可领失业金额度,查询结果仅供参考,以实际办理业务为准。
3最近一次失业金申领情况查询
业务说明:查询最近一次失业金领取情况。
4医保卡刷卡消费查询
业务说明:查询社会保障卡医疗刷卡消费情况。
5门诊大病认定结果查询
业务说明:查询门诊大病认定申请进程。
6工伤待遇享受记录查询
业务说明:查询个人工伤待遇享受记录。
7生育保险(生育医疗保险)刷卡消费记录查询
业务说明:查询生育保险(生育医疗保险)刷卡消费记录。
8医保家庭共享账户消费明细查询
业务说明:查询医保家庭共享账户消费明细。
四、业务跟踪查询
1在办业务查询
2办结业务查询
五、表单下载
1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业务说明:打印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2参保人查询、打印社保缴费记录清单
业务说明:打印个人缴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