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有效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风险隐患,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积极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现将《江苏省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专项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落实专项工作方案的情况总结请于2023年1月15日前报省厅劳动关系处,在推进工作中遇到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省厅沟通和反馈。
附件:江苏省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专项工作方案.pdf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