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平台经济和新形态蓬勃发展,各种模式吸纳了许多力就业。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已经达2亿人左右;一些平台外卖骑手达到400多万。《稳定就业意见》推进落实去年人社部、最高人民法院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坚持保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平台经济有序健康发展相结合,就如何认定新就业形态作了以下规定:
一是明确根据用工事实认定劳动关系的考量因素。平台企业及其用工合作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张与平台企业或者用工合作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用工事实和劳动管理程度,综合考虑劳动者对工作时间及工作量的自主决定程度、劳动过程受管理控制程度、劳动者是否需要遵守有关工作规则、劳动纪律和奖惩办法、劳动者工作的持续性、劳动者能否决定或者改变交易价格等因素,依法审慎予以认定。
二是明确据实认定用工关系原则。平台企业或者用工合作单位要求劳动者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后再签订承揽、合作等合同,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请求根据实际履行情况认定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相应认定。
三是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参照保障。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可以结合《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依法保护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保障、安全卫生保障、相应社会保障等权益。劳动者因不可抗力、见义勇为、紧急救助以及工作量或者劳动强度明显不合理等非主观因素,超时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受到消费者差评,主张不能因此扣减应得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支持。
四是对用工管理算法作出规范。就用工管理算法规则效力、算法不合理致劳动者损害时的责任承担等作出指引规定,要求妥善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案件,推动平台企业制定注重遵守交通规则等社会秩序的算法规则和规章制度,强化外卖快递从业人员遵守社会秩序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