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邱伟律师
(文中图片均摘自网络)
争议案件在实践中属常见案件,多发生在一些中小用人单位或劳动密集型用人单位。目前,我国正处在劳动纠纷多发期,有的劳动者也许为了保住工作,忍气吞声;有的劳动者不惜丢掉工作,也要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许作为劳动者的我们未必会与用人单位对簿公堂,但掌握以下这些常识却是必须的。
劳动争议,简言之,就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履行劳动合同等而发生的争议。
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案件属于仲裁前置案件,即当事人必须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待仲裁委作出裁决后,若对仲裁裁决不服,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特殊情况除外:1、仲裁委不予受理的;2、仲裁委在法定审限内未作出裁决的)。
申请劳动仲裁的仲裁时效为1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当事人既可向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也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并且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都是不收取费用的。
申请劳动仲裁时应注意的事项:
1、由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提出;
2、需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
3、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提出;
4、须在仲裁时效内提出。
劳动仲裁受理范围:
1、因确认发生争议的;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
3、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发生争议的;
4、因劳动报酬、工伤费、社会保险、福利、及劳动保护发生争议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仲裁委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一裁终局”即一经劳动仲裁委作出裁决,裁决立即发生效力,不能再向法院提起诉讼。“一裁终局”的情形有以下两种:
1、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工作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
2、因执行国家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的。但是,若劳动者对上述裁决不服的,仍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换言之,“一裁终局”针对的是用人单位,而非劳动者。这是我国法律对劳动者的特殊保护。
非“一裁终局”的裁决,任何一方对裁决不服的,均有权在收到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须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为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