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参保人需办理符合跨省异地就医条件的社保卡,即金融社保卡。
需符合《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府令256号)(以下简称办法)的相关规定,并提前做好相应的转诊或备案手续,备案医院应在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定。
目前在跨省异地就医平台直接结算的费用仅为符合条件的住院费用。
社保卡必须是金融社保卡才可使用。
要提前做好异地就医备案或者转诊手续。
可以刷社保卡的,仅为住院费用,不含门诊费用。
深圳市参保人选择接入国家平台的医疗机构作为备案医院的,社保局将取消需原本需要就医地提供的所有审批盖章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