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一)服务对象:已在公共人事档案服务中心保管人事档案的人员
(二)窗口办理信息:人才园负一楼公共人事档案服务中心服务大厅1-7号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负一楼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45,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二、设定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
三、受理条件
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办理:
(一)已在公共人事档案服务中心保管人事档案的人员;
(二)人事档案中有需要证明事项的相关记载。
四、申请材料
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下列全部材料,申请材料的形式为纸质材料,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应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一)出具档案相关证明的申请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原件;
2.如委托他人代理办理,代理人须提供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如人事档案中无相关证明事项记载,须提交相关事项记载材料原件。
(二)档案信息查阅、档案政审(考察)的申请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原件;
2.如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档案查阅或政审(考察),代理人须提供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如有固定政审考察格式要求(或表格),须按政审考察需求提供相关模板(或表格)。
五、办理流程
(一)网上办理流程(仅限出具档案相关证明或档案信息查询可网上申办)
1.申请
(1)申请人进入人事档案服务中心(http://branch.szhr.com/prsc/)的“在线办事-人事档案网上服务大厅”栏目,如已在人事档案网上服务大厅注册过个人用户账号,则先行登录个人用户进入网上服务大厅页面。如尚未在人事档案网上服务大厅注册过个人用户账号,则点击“注册”进入相应页面注册后登陆。
(2)个人用户登入系统后,根据需求点击相应档案证明或发送档案信息查询申请,阅读相关办理条件及申请材料后点击 “立即办理”,选择是否邮寄,如选择邮寄则填写收件信息,点击“保存下一步”。
(3)按系统流程要求填写证明事由,如暂不确认可点击“仅保存”保留申请信息,如确认无误则点击“保存并提交”。
(4)等待系统审核通过后,如选择现场办理则凭网上受理回执将书面材料提交至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人才园负一楼公共人事档案服务中心大厅“快捷业务”窗口或1-7号窗口受理均可。
2.受理
选择现场办理的,由窗口人员当场对材料进行受理。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更正的,更正后予以受理。选择材料邮寄的,由网上受理人员对申请进行受理,符合相关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要求但可以更正的,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批办结
审批通过后,根据申请人的要求,申请人在受理窗口领取档案相关证明或由邮政人员邮政送达;申请档案政审(考察)相关表格盖章的,在受理窗口领取相关表盖章件;查询档案相关信息的,由窗口人员现场反馈或由网上受理人员系统回复相关情况。
(二)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根据个人需求按上述“申请材料”准备所需材料,将书面材料提交至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人才园负一楼公共人事档案服务中心大厅1-7号窗口受理。
2.受理
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批办结
审批通过后,根据申请人的要求,申请人在受理窗口领取档案相关证明;申请档案政审(考察)相关表格盖章的,在受理窗口领取相关表盖章件;查询档案相关信息的,由窗口人员现场反馈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