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一)服务对象:已在公共人事档案服务中心保管人事档案的人员
(二)物流快递:不支持物流快递
(三)结果名称:档案材料转递通知单;申请退休人员档案领取表
(四)咨询电话:0755-82408888
(五)监督电话:0755-82408888
(六)窗口办理信息:人才园负一楼公共人事档案服务中心服务大厅1-7号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负一楼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45,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二、设定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
三、受理条件:已在公共人事档案服务中心保管人事档案的人员
四、申请材料
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下列全部材料,申请材料的形式为纸质材料,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应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一)档案调往深圳市内、外档案保管单位的申请材料
1.《调档函》原件(具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接收单位开具,抬头名称: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
2.档案人身份证件原件;
3.如委托他人代理申请办理档案转出,代理人须提供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二)申请办理退休手续领取档案的申请材料
1.档案人身份证原件;
2.如申请病退,须提供深圳市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收复印件1份);
3.仅可委托直系亲属代理,代理人须提供户口本与双方身份证、委托书原件。
五、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试行阶段,此业务暂仅限深圳户籍且未欠档案保管费在档人员)
1.申请
(1)申请人进入人事档案服务中心(http://branch.szhr.com/prsc/)的“在线办事-人事档案网上服务大厅”栏目,如已在人事档案网上服务大厅注册过个人用户账号,则先行登录个人用户进入网上服务大厅页面。如尚未在人事档案网上服务大厅注册过个人用户账号,则点击“注册”进入相应页面注册后登陆。
(2)个人用户登入系统后,根据需求点击“档案转出”,阅读相关办理条件及申请材料后点击 “立即办理”,选择“代办人与当事人关系”,点击“保存下一步”。其中:办理退休取档的在档人员仅可在网上申 请预约,不可网上办理,档案转出方式默认为自带。
(3)按系统流程要求填写转出单位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如暂不确认可点击“仅保存”保留申请信息,如确认无误则点击“保存并提交”。
(4)等待系统审核通过后,如调档函明确说明档案允许自带,则可选择现场办理并凭网上受理回执将书面材料提交至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人才园负一楼公共人事档案服务中心大厅“快捷业务”窗口或1-7号窗口受理均可;如调档函未说明转档方式的,则默认通过机要方式转递,申请人需根据网上受理人员要求,补充提供档案转往单位的名称、详细地址、邮编等信息。
2.受理
选择现场办理的,由窗口人员当场对材料进行受理。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更正的,更正后予以受理。调档函未说明转档方式的,则档案默认通过机要方式转递,由网上受理人员对申请进行受理,符合相关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要求但可以更正的,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批
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批,即时受理档案转出手续,完成档案转出相关登记,如调档函明确说明档案允许自带的,经受理窗口核准后,即时审核受理,出具档案材料转递通知单。调档函未说明转档方式的,则档案默认通过机要方式转递,由网上受理人员对申请进行审核,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相关信息办理档案转出手续,完成档案转出相关登记。
4.办结
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在受理窗口直接受理档案转出手续,在档案材料转递通知单签字确认,如调档函明确允许档案自带或退休取档的,本人可申请档案自带转出,在受理窗口领取密封完好档案袋交予接收单位;调档函未说明转档方式的,则档案默认通过机要方式转递,由网上受理人员做好转出登记后,档案通过机要方式转往档案接收单位。
5.结果反馈
档案通过机要方式转递的,申请人将于5个工作日内(如属业务高峰期可延长至10个工作日)收到档案寄出的短信提示。
(二)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根据个人需求按上述“申请材料”准备所需材料,将书面材料提交至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人才园负一楼公共人事档案服务中心大厅1-7号窗口受理。
2.受理
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受理。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更正的,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批
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批,即时办理档案转出或申请退休人员取档手续,出具档案材料转递通知单或申请退休人员档案领取表。如为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人员,应先到集体户代理部门办理相关户籍迁出手续,或在受理窗口申请档案调出时填写迁户承诺书,先办理档案调出后迁户籍。
4.办结
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在受理窗口进行档案转出或申请退休人员取档手续,登记档案转出需求。根据调档函的要求,明确允许档案自带的,本人可申请档案自带转出,在受理窗口领取密封完好档案袋交予接收单位;申请档案机要转递的,在档案材料转递通知单存根签字确认,申请人将于5个工作日内(如属业务高峰期可延长至10个工作日)收到档案寄出的短信提示;申请退休人员取档的,在受理窗口领取密封完好档案袋交予办理退休手续的社会保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