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1日起,市用人单位可进行重疾补充保险参保申报缴费。用人单位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29日18时,缴费截止时间为5月30日18时。
市医保局提醒,本年度重疾补充保险保费标准为30元/人,保障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用人单位可在深圳市保障局官网或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通过“单位网上服务系统”选择“重疾单位参保”提交参保名单,申报成功后登录平安SZ20主页,点击“2020年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团体参保通道”,确认参保名单并完成缴费操作。
除了通过用人单位(团体)参保缴费外 ,市民也可通过个人账户划扣、个人自费的方式参保缴费。其中 ,通过个人账户划扣的市民,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将于7月初进行个人账户统一划扣;而个人自费参保缴费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市民可关注“深圳市医疗保障局”网站、“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了解相关资讯,通过“i深圳”App、“城市一账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办理参保缴费。
新一年度的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重疾补充保险”)参保缴费将于5月1日正式启动。
重疾补充保险2020-2021医保年度参保缴费标准为30元/人/医保年度,保障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可通过团体、一档个账足额划扣、个人自费三种方式自愿参保。
重疾补充保险的待遇包含两部分:一是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且应由其本人自付的部分累计超过1万元的,超出部分由承办机构支付70%;二是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患重特大疾病的参保人在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已办理转诊、备案的市外医疗机构购买使用《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办机构支付70%,支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
会上,沈华亮副局长介绍,重疾补充保险是一种政府主导型商业健康保险,是防止百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保障,是构建深圳特色的多层次医疗保险制度体系的成功探索。自2015年开展以来,重疾补充保险参保人数快速增长,覆盖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总数的50.4%;截至2020年3月31日,五个医保年度合计赔付8.7亿元,受益人数6.9万人,人均赔付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