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深圳落实《规定》相关新政内容。称深圳市用人单位的职工将全部纳入生育保险,涉及人数达到1000万,其中400多万基本医保三档参保人为此次新增纳入生育保险群体;深圳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确定,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1%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待遇中新增了生育津贴待遇。深圳将根据广东省的新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配套规定和标准,待上报市政府通过且报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后实施。
深圳新增生育津贴待遇
“广东省的生育保险新有5大亮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处长孙煌辉介绍,第一大亮点是明确了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义务,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及其全部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职工个人无需缴纳。第二大亮点是在生育保险待遇中新增了生育津贴待遇,维护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合法权益的同时均衡用人单位生育费用负担,促进公平。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主要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单位不付津贴最高罚2万元
按照以前的生育医疗保险制度,生育医疗费用由社保出,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工资由单位出;新政策实施后,生育医疗费用由社保出,生育津贴也由社保出。以深圳市一家企业为例,如果企业有1000名职工,工资总额为一千万元,每月缴纳生育医保费10万元。假如职工甲每月工资6000元,职工乙每月工资为1.5万元。社保支付给企业的生育津贴为每名生育职工每月(30天)1万元,那么职工甲可以按照每月1万元的标准计发生育津贴,全部由社保发放;职工乙可以按照每月1.5万元的标准计发生育津贴,其中1万元由社保发放,5000元由单位补齐。
按照新政策,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登记或者未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造成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由用人单位按照生育保险待遇标准向职工支付相关费用,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记者 赵东眉 通讯员 龚婷)
深圳1000万人参加生育保险
据了解,目前深圳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参保人参加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达到600多万,按照《规定》,我市用人单位的全部职工参加生育保险,这意味着400多万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参保人也将被纳入生育保险,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规定》实施后,深圳将有1000多万人参加生育保险。
据人社局透露,按照《规定》适用范围未被纳入的人员,但属于《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应当参加生育医疗保险的,如未参加工作的居民,可继续按其规定参加生育医疗保险并享受各项生育医疗保险待遇。
另外,若夫妻二人只有丈夫在职参加生育保险,丈夫的生育保险同样可以让妻子享受生育医疗费用。
生育保险由单位缴纳
比例为工资总额1%
《规定》要求,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职工个人无需缴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按照不超过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
深圳市人社局透露,深圳市确定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1%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
职工领到生育津贴就高不就低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生育医疗费用主要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保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
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累计参保时间不满1年
需先垫付再报销
《规定》要求,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的生育医疗费用,按照规定可直接记账,市外发生费用的可在分娩或计生手术后1年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累计参保时间不满1年的职工,则要个人先行垫付生育医疗费用,待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且用人单位已向其垫付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可在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用人单位可在为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并向其垫付生育津贴后1年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2015年为过渡期
生育医疗费用可直接记账
在深圳生育保险新标准出台之前,参保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按我市原生育医疗保险的标准执行。
本市原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后,其2015年在本市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可直接记账。
这意味着将2015年作为过渡期,期间参保人发生的合规生育医疗费用记账可暂不受《规定》 中设定的“累计参保时间应满1年” 的要求。待2016年再严格按照《规定》中“累计参保时间应满1年”的要求。设定1年的过渡期,避免因为执行《规定》产生“一刀切”效应对原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带来较大影响。
小贴士:
深圳的生育保险怎么缴?
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假如X公司有100人,上月发放给职工的工资总额为100万,那么该公司这个月需要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用为1万元。
你可以领到多少生育津贴?
以X公司为例,该公司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1万元,A职工原工资为1.5万元/月,B职工原工资为0.5万元/月。
A、B两职工怀孕休假期间,X公司现按照原工资标准,将生育津贴逐月垫付给A、B。
那么社保经办机构拨付给X公司的生育津贴为每人1万元/月,A职工的生育津贴低于原工资标准,X公司垫付时需给A职工另补5000元,A职工每月还可以领1.5万元;B职工的生育津贴比原工资多5000元,X公司应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B职工每月可领1万元。
X公司 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1万元/月
工资 生育津贴 实际领取数额
A职工 1.5万元/月 1万元/月 1.5万元/月
B职工 0.5万元/月 1万元/月 1万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