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通俗地讲,生育津贴就相当于生育保险基金给女职工支付的生育期间的工资。因为女职工生育期间肯定要休产假,单位可以不支付其产假期间的工资,这期间的工资就由生育保险基金来支付了。生育津贴调整为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为基数。
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社保缴费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生育津贴计算:按照《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粤府令第287号)》第十五条 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缴费工资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确定。
举例来说,一名女职工所在的单位上一年月缴费平均工资是3000元,她生育前后休了90天产假。那么她享受的生育津贴的标准就是3000元除以30,再乘以90,得出她的生育津贴就是9000元。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女职工产假天数
①顺产的,98天;
②难产的,98+30=128天;
③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④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
⑤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42天
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①取出宫内节育器的,1天;
②放置宫内节育器的,2天;
③施行输卵管结扎的,21天;
④施行输精管结扎的,7天;
⑤ 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
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生育津贴计算公式中假期天数,是否指实际休假天数?
答:生育津贴计算公式中假期天数,是按国家《女职工保护法》里规定的假期天数确定。但各城市根据情况在此基础上又增加了不同的产假天数,所以职工依照计划生育、法规规定享受奖励增加的产假或者看护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