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市重特大疾病补充保险于11月1日起开始受理。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截至6日下午4点钟,线上投保人数已经突破26.27万人。市人社局提醒,“一人20元,健康保一年”,重特大疾病补充医保单位统一参保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个人参保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请符合条件的市民抓紧参保,超过时限的将无法享受“20元一年”的“团购价”。
市人社局强调,平安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是我市官方唯一授权办理重特大疾病补充医保的机构,市民要认清避免上当受骗。“平安养老险”为官方唯一授权办理重疾补充保险参保缴费的公众号,推荐参保人首选该途径办理。
重特大疾病补充医保享受待遇时间从今年7月1日算起,到明年6月30日。由于参保人是在享受我市社会医保待遇的基础上享受重特大疾病补充医保待遇的,所以如果参保人医疗费用不符合享受社会医保待遇时间段规定的,也就是说社会医保突然“断保”,重特大疾病补充医保也将不予支付。对于具体医保待遇,市人社局将于12月起开始发放。
【参保对象】:至10月31日深圳参保状态正常的人都能参加;重疾补充医保开始办理参保,所有深圳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不分户籍、不分年龄、无论是否已经患病,都可以自愿投保。
【参保资格】: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2015年10月31日参保状态正常的,不分户籍、年龄以及是否已经患病,均可自愿办理该险种。
提醒1——这些人也可以参保
已领取的老人、退休的老人;本市少儿,在校学生;在国外上学的深圳户籍的孩子;在深居住、工作的外国籍和香港人士;不是深户也无工作单位在深生活的外地人;交够15年社保但已停缴社保等人士,只要其参加了深圳社会医疗保险且在10月31日参保状态属于正常,都可参保。
提醒2——这些人不可以参保
具有深圳户口,但没有购买深圳社会医疗保险或购买了外地社会医疗保险的;曾购买深圳社会医疗保险,但中途停止缴费,10月参保处于中断状态的都不可以购买本次重疾补充医保。
提醒3——查询社保状态的方法
登录市社保局网站的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或到就近社保办事点查询社保状态是否正常。
【参保方式】
1.自动扣款
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达到上年度社平工资5%(即3632.4元)的,由市社保局协助统一从个人账户直接划扣缴费参保。
提醒1——登录社保个人网页查询符合自动划扣资格
参保人登录市社保局网站的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查询是否符合保费自动划扣资格。
提醒2——12月底统一划扣
如果2015年6月30日24时的个账余额超过3130.8元或者2015年10月31日24时的个账余额超过3632.4元,市社保局将在12月底进行统一划扣。11月中旬,市人社局将对符合统一划扣条件且在社保局留有准确手机号码的参保人告知相关事宜。
2.微信公众号“平安养老险”等线上方式
对于个人账户余额不符合划扣条件的一档参保人以及二档、三档参保人,可微信关注“平安养老险”公众号、下载平安好福利APP或登录平安官网等多种方式线上办理。
3.社保分局或平安银行网点办理
可在全市社保分局(站)37个窗口办理,也可在深圳市平安银行150个营业网点办理。
4.单位统一办理
可通过pub_paylxsz@pingan.com.cn邮件联系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将有医保服务专员协助办理。对于享受低保的非从业居民、孤儿、优抚对象及重度残疾居民,分别由市民政和残联部门统一办理缴费。
提醒——单位和个人重复购买,保费将会退回
如果单位统一办理了参保,个人也进行了投保,承办机构将对个人参保的款项退款至原付款账户。
【参保时间】
单位统一参保: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24时。
个人自费参保: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24时。
提醒——“团购”期外参保,待遇标准不一样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若在上述“团购期”之外参保,相应保费、待遇和程序,则按照承办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参保期限】:单位统一参保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个人参保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
【参保保障期】:深圳参保人参保之后,2015年7月1日到2016年6月30日的重特大疾病费用均可报销;
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在此期间,符合规定的报销标准的都可以累计报销。
提醒——明年下半年可继续参保
社会医疗保险年度的计算方法为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明年7月后,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可继续参加重疾补充医保,具体缴费时间,市人社局明年适时公布。
【保障待遇】:参保人如果不幸患上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住院所花的医疗费除了医保已经报销的那部分,如果自付超过了1万元以上,则由重特大疾病补充医保支付70%;若参保人患大病时使用了重特大疾病补充医保药品目录内的11种药品所发生的费用,也能报销70%,最高报销不超过15万元。
【参保费用】:20元/人/年保费,2015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两年内按此标准执行。
【参保付费】:
1、深圳基本医保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达到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目前按3632元计算)以上的,保险费可以从个人账户中划扣(参保人亦可在规定时段内申请不参加);
2 、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未达到3632元的,以及二档、三档参保人,保险费由个人现金支付;
3 、享受低保的非从业居民、孤儿、优抚对象及重度残疾居民,分别由市民政和残联部门统一办理缴费。
【3种模式提供线上线下参保】目前共有3种模式提供线上、线下参保:
第一种是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达到上年度社平工资5%(即3632.4元)的,由市社保局协助统一从个人账户直接划扣缴费参保,参保人个人不需要办理手续。但如果不愿意参保又被自动划扣缴费的,接下来社保部门将建立相关退出机制,退回已经划扣的缴费;
第二种是对于个人账户余额不符合划扣条件的一档参保人以及二档、三档参保人:由本人自愿申请参加,可通过微信关注“平安养老险”公众号、通过微信(扫描地铁和公交宣传海报或媒体广告中二维码)、平安好福利APP或登录平安官网(www.pingan.com/sz20)等多种方式线上办理;
三是实体网点窗口办理。可在全市社保分局(站)37个窗口办理,也可在深圳市平安银行150个营业网点:www.pingan.com/sz20,进行办理。
此外,还开通团体办理,单位如需为员工统一办理参保,可通过pub_paylxsz@pingan.com.cn邮件联系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将有医保服务专员协助办理。对于享受低保的非从业居民、孤儿、优抚对象及重度残疾居民,分别由市民政和残联部门统一办理缴费。
【有问必答】
1、 问:哪些人可以参加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
答: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2015年10月参保状态正常的,不分户籍(包括外籍、港澳台人士)、年龄以及是否已经患病,均可依照自愿原则参加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
如仅是户籍转入深圳而未参加深圳社会医保,则不符合参加重特大疾病补充医保条件。可登陆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个人服务网页或到就近社保办事网点查询是否医保参保地在深圳。
2、问:为什么保险期是2015年7月开始?都过去半年时间了,是不是可以只交10元?
答: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实行年度参保缴费,即每个社会医疗保险年度进行一次参保缴费,无需每月缴费。按照社会医疗保险年度计算(计算方法为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2015-2016年度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时间段是2015.07.01至2016.06.30,期间符合政策规定的费用均可以报销,因此应按规缴费20元。
3、问:参加了少儿医保的孩子应该如何办理?能走家庭通道来缴费吗?
答:凡是参加深圳市少儿医保且2015年10月参保状态正常的均可自愿、自费参保。目前暂不能通过家庭通道缴费参保。办理时需要提供证件号,也即是身份证号,电脑号在社保卡上有标明,金融社保卡为右下方倒数第二组数字。
4、问:已领取养老金的老人是否还可以购买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
答:已领取养老金的老人如为深圳市社会医保参保人且2015年10月参保状态正常的,均可依照自愿原则参加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包括退休后不需个人缴费人员,如其账户余额达到划扣缴费参保条件的,就会自动予以划扣。
5、 重特大疾病是指哪些疾病?甲状腺算不算?
答: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以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作为“大病”的界定标准,不设置具体疾病名称,待遇享受与具体疾病名称无关。
6、家里小朋友购买了少儿医保,怎么办理重疾补充医保?
答:参加深圳市少儿医保均可参加缴费,保费标准也是20元。由监护人扫描二维码进行参保。
7、如果符合参保条件,但错过了官方公布的参保时间,那还可以参保吗?
答:可以,但是无法享受“20元一年”的团购价,保费、待遇、相关程序以及参保前是否需要体检,需要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
8、个人之前已经购买了商业保险,还能参保吗?如果买了能重复报销吗?
答:要看参保人自己购买的商业保险公司的规定。
9、符合参保条件,且个人医保账户余额达到3632.4元,但不想参保,怎么退费?
答:11月中旬,对符合统一划扣条件且在社保局预留有准确手机号码的参保人,市人社局将发送短信,进行告知。参保人如选择不参加重疾补充医保,需在11月30日之前按短信指引回复或自行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的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进行相关操作。
10、如果由社保统一划扣,怎么知道是否划扣成功参保?
答:通过手机下载“平安好福利APP”注册查询电子保单;登录市社保局个人服务网页进行查询。
11、参加这个保险后,只能在社保绑定医疗机构和药店申请报销吗?
答:是的。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可以持卡记账、直接结算,属于承办机构应支付的费用,由承办机构按月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以现金垫付的属于承办机构应支付的费用和在市外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承办机构审核报销。
12、属于目录里的药品要是已经申请了慈善资助还能报销吗?
答:可以。慈善资助部分费用不能报销,个人自付部分可以报销。
11月1日,重疾补充医保开始办理参保,所有深圳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不分户籍、不分年龄、无论是否已经患病,都可以自愿投保,保费为20元,保障期为今年7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
13、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中的重特大疾病包括哪些?
答: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以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作为“大病”的界定标准,不设置具体疾病名称,待遇享受与具体疾病名称无关。
14、在发生重特大疾病的时候报销70%,上不封顶吗?
答:参加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可以享受以下两项待遇:
待遇一: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且应由其本人自付的部分累计超过1万元的,超出部分由承办机构支付70%。待遇一无封顶线。
待遇二: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患重特大疾病使用《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药品目录》)内药品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办机构支付70%,支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
15、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如何享受保障待遇?
答: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持卡记账直接结算,属于承办机构应支付的费用,由承办机构按月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以现金垫付的属于承办机构应支付的费用,由承办机构审核报销。
16、关于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这保障期限只有一年,那么后续呢?还能继续续保吗?
答: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实行年度参保缴费,即每个社会医疗保险年度进行一次参保缴费,无需每月缴费。社会医疗保险年度的计算方法为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2016-2017年度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办理时间明年适时公布,请广大参保人届时留意。
17、如果户籍在深圳,而医保仍在外地原单位,是否可以自费缴交这20元参加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吗?
答:如仅是户籍转入深圳而未参加深圳社会医疗保险,则不符合参加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