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时未缴满12个月,但单位已发生产假工资,是否还能领取生育津贴?
答: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用人单位可在为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并向职工垫付生育津贴1年内,向社保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所以该用人单位若为生育的员工缴费未满12个月,不满足申请生育津贴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