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的劳动争议范围如何确定?
答:《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已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体息体假、社会保险等方面生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