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与员工订立的劳动合同条款与法律规定相冲突的,是否有效?
答: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因此,劳动合同约定的条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没有法律约束力。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因此,如果该劳动合同其他条款不存在无效的情形,无效条款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该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有效,应依法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