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美想去国外待产,那她在国外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可以报销吗?还能领生育津贴吗?
答: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规定,职工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所以阿美在国外发生的生育医疗费只能自己承担。
如果阿美为我市用人单位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符合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政策,用人单位已垫付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可以按规定申领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