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张最近生病在深圳住院,已经刷了医保卡进行结算了,剩余自费的部分还能再报销吗?
答:不可以,医疗救助对象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治疗,经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和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结算后,应当由个人在政策范围内自付部分的合规费用已通过“一站式”直接进行结算。即医疗救助已经对可报销部分进行补助,剩余费用应由救助对象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