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参保人市外生育所需提交的资料
答:(一)基本资料:
1、原始收费收据(原件);
2、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3、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份,验原件);
4、委托书(如委托他人办理)、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5、参保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1份,验原件)(开记工行、建行、农行、中行)。
(二)补充资料:
1、报销市外产前检查医疗费用需补充提供深圳本地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无法提供本地计生证明的可提供参保单位外派证明及异地计生证明、孕产妇手册或孕检门诊病历(复印件1份,验原件)、结婚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报销市外分娩住院医疗费用需补充提供深圳本地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无法提供本地计生证明的可提供参保单位外派证明及异地计生证明、孕产妇手册或孕检门诊病历(复印件1份,验原件)、结婚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住院病历(需到医院病案室复印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首次入院记录、医嘱单、剖腹产提供手术记录、出院记录及相关检查报告单)(复印件1份)。
3、报销市外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需补充提供:结婚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节育手术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门诊病历(复印件1份,验原件)、计划生育证明(限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术)、住院病历(需到医院病案室复印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首次入院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及相关检查报告单)(复印件1份)。